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生》杂志社副社长樊艳华等人组织和参加公款旅游问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20

经当时主持工作的副社长樊艳华、副社长王东风研究决定,《人生》杂志社2014年4月24日至25日在云南丽江、2015年4月16日至17日在湖北宜昌召开研讨会,会议均只安排半天,其余时间组织参会人员到当地景区参观游览。樊艳华、王东风参加旅游活动。两次活动支出旅游相关费用共计10.33万元,全部由《人生》杂志社公款支付。樊艳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东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