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刊发刘学新署名文章: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22-02-18浏览次数:10

    政绩观直接反映党员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阐述。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要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深刻、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奋进新时代,迈向新征程,树立正确政绩观极其重要、十分紧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树立正确政绩观、抵制错误政绩观,以实际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树立正确政绩观是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正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在新的历史阶段,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国际错综复杂环境带来新矛盾新挑战,越是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越不会一帆风顺。新征程就是新的赶考之路,面对机遇和挑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题不放松,努力发扬党在百年历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增强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各项工作实践中,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树立正确政绩观是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提高治理能力也是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知行合一、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实效。只有这样,才能把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有效推动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树立正确政绩观是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有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有的违背新发展理念,盲目上项目、铺摊子;有的利用党的地位和威信搞特权、谋私利,撕裂党群关系,等等。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初心使命背离,政绩观严重扭曲。这也再次警醒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出发,牢记我们党是什么、要干什么,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筑牢党长期执政的坚实根基。

  立足职责定位,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上海是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正确政绩观,最重要的是在实践中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中央路线方针、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忠诚履职,高质量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有力有效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大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就必须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理念和组织创新更好地融入城市治理创新,搭建更多群众参与的平台,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把问题解决在一线和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城市治理更加有效。

  以钉钉子精神干事创业。要锤炼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正确处理好大我和小我的关系,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个人利益的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真正做到对历史、实践和人民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悟和把握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战略性、创新性重大举措,结合实际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一张蓝图干到底,一心一意、心无旁骛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树立正确导向。要旗帜鲜明鼓励奋发有为、支持担当作为、问责失职无为、惩治腐败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更好推动全局工作。近年来,上海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精准问责、澄清保护、回访教育等工作机制,明晰担当作为和乱作为的界限,既划清底线红线,又多设路标和指示牌,努力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敢为先锋。

  坚决纠治错误政绩观,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其作为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采取有效举措予以纠治。

  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合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病灶之所以难以根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压紧压实,责任压力传导没有到位。上海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紧密结合实际,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现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合力运行,做到履职尽责“不甩手”“不脱手”。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自觉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形成“头雁效应”。

  加强监督执纪,深挖细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持续发力、紧抓不放。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防止为了个人政绩装样子、摆花架子。要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难、定性难、根治难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探索加大“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运用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时间没有解决的问题拉出清单,做到精准识别、靶向治疗。

  坚持固本培元,逐步铲除滋生错误政绩观的土壤。要把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一方面,注重用好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的优势,充分发掘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另一方面,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深入剖析,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同时,积极协助党委严把选人用人关,把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淘汰那些拿原则作交易的“投机”干部、口惠而实不至的“广告”干部、只会当官不会做事的“花瓶”干部,推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作者为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刘学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