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奉贤区原副区长、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顾佾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违规配备驾驶人员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顾佾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大额礼金。2017年至2021年,顾佾在已实施公车改革并领取车贴的情况下,违规配备专职驾驶人员。顾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2022年8月,顾佾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海盛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黄海盛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长期占用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车辆,相关使用费用均由该公司承担。此外,黄海盛对该公司违规购买公车负有领导责任。黄海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黄海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3.松江区中山街道原四级调研员、“三农办”原主任余传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余传平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共计6000余元。2021年11月和12月,余传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4.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张卫东等人违规公款购买、发放月饼等问题。2021年8月,张卫东授意下属先后多次用公款购买某五星级酒店月饼及月饼提货券并用于发放,价值4.2万余元。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王仙华收受月饼及月饼提货券20份,价值8000余元;副总经理姚莘、刘伟华分别收受月饼10 份,价值4000余元。张卫东、王仙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张卫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王仙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莘、刘伟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人均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5.闵行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周志华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周志华和该中心工程监督科负责人倪伟刚、安全质量监督科科员楼基伟、工程管理科科员张虎、执法大队三级主办钱京德等5人,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分别收受2000至1万元礼金。2021年12月,周志华、倪伟刚、钱京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楼基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5人均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此次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有的“以吃喝为名,行敛财之实”,出入私人会所,大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输送的大额钱款;有的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还“又吃又拿”,甚至“组团”吃喝;有的明知故犯、巧立名目,公款购买高价月饼;有的违规配备驾驶员,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这反映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这些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放了纠治“四风”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中秋、国庆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正风肃纪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始终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违法犯罪大多肇始于破纪,增强遵规守矩意识,自觉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三不腐”一体推进贯穿作风建设始终;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特征新情况的分析和研究,提高精准识别、及时处理能力;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从一顿饭、一张购物卡、一次公车私用等“小事”抓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天价”月饼、高价烟酒茶、高档菜肴等奢靡消费;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来源: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